免费准备工具 / 2026.09.16
收到税务检查通知后的
48小时应对清单
先核实事项,再整理事实和材料。本清单也可用于风险提示、自查或约谈的准备,但不据此认定已经进入检查或稽查。
48小时是建议的整理节奏,不是法定宽限期。实际期限更早时先处理实际要求,不要等待预约。可使用浏览器打印功能保存为PDF;微信内可直接阅读或收藏。
立即处理
- □ 保存完整通知、附件、收到时间和渠道。
- □ 通过可信渠道核验来源,不向陌生账号付款,不提供验证码。
- □ 记下发文机关、事项、涉及主体、期间、要求及期限;不清楚处标注待核实。
- □ 指定企业联系人和材料负责人。
- □ 期限临近或已过,及时联系办理机关核实要求与可行安排,不擅自假定延期。
0—6小时 建立事项摘要
- □ 分开记录通知要求、已知事实和企业推测。
- □ 无法辨识程序时先核实,不把约谈直接等同于稽查。
- □ 制作任务单:事项、责任人、材料、内部完成时间。
- □ 保全原始账簿、合同及相关业务数据;正常业务处理留痕,不伪造、变造或擅自毁损资料。
6—24小时 整理事实与资料
- □ 按实际要求建立资料目录,记录缺口、持有人及预计取得时间。
- □ 围绕具体问题串联合同、履行、收付款、发票、核算与申报。
- □ 财务与业务共同核实,区分有材料支持、仅口头说明和待核实事项。
- □ 历史交接不清时联系经办人,不凭印象补写事实。
24—48小时 核对并安排下一步
- □ 明确审核、提交与留存负责人,依法如实提供相关资料。
- □ 核对材料版本与附件,留存提交目录和回执。
- □ 资料缺失时沟通补充安排,按核实要求办理,不为等顾问而延误。
- □ 汇总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,必要时寻求专业支持。
我的行动记录
最近期限:________________
当前待核实事项:________________
负责人:________________
三个优先动作:________________
资料缺口:________________
依据与边界
资料保全与如实配合原则参见税收征管法第19、24、25、56条;稽查程序参见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。适用基准:2026-09-16。时间分段和分工为管理建议,不作个案定性,不保证补税、处罚或检查结果。